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52%股权及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52%股权整体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
C2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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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52%股权及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52%股权整体转让项目 |
转让底价(万元) |
1,768.00万元 |
挂牌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7-13 |
标的企业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3-08-09 |
标的企业所属行业 |
教育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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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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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企业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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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
标的企业名称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及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湖北省洪湖市螺山镇螺山村钦宫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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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天振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川云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荆州市-洪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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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2012年2月16日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009年6月10日 |
注册资本(万元)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3750万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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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民营企业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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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教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914210835882325577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9142108368847938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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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 |
大型 |
经营范围 |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和训练场地、车辆的租赁及相关配套服务(不含汽车驾校汽车租赁);餐饮服务;日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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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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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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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数量(个) |
2个 |
股份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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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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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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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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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湖北鸿荣科技有限公司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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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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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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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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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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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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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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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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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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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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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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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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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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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 |
评估机构 |
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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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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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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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2021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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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文号 |
《鄂五环资评字(2021)第222号》、《鄂五环资评字(2021)第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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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评估值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52%股权评估值:16,187,941.5828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52%股权评估值:1,482,378.248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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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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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41,303,076.12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4,289,648.68元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38,058,572.70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4,212,867.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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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6,647,817.95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368,927.32元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6,927,915.81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1,362,140.4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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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34,655,258.17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920,721.36元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洪湖有限公司:31,130,656.89元 洪湖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2,850,727.4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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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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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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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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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了解标的企业详细情况,须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债权债务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和递交受让申请,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充分尽职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转让标的所有风险、瑕疵,不得因标的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向转让方及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标的企业财务报表、债权债务明细、资产评估报告均由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提供,意向受让方可自行到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查阅并自行对上述信息进行核实,产权交易机构不对上述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2.意向受让方成功竞得该标的并交清全部款项后,由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本次转让标的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3.在过渡期内,转让方保证标的企业不进行重大投资,标的企业资产不做任务处置,但标的企业需正常经营的除外;转让方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的损益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承担。 4.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两个月内,受让方在荆州市市场监督部门依法办理完成标的企业的更名手续及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停止使用“东方时尚”字号及商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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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意向受让方需提交有效证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于挂牌公告截止日17时前缴纳人民币30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和交易价款不接受担保及第三方代为支付。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含评拍卖佣金)一次性支付至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4.在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含拍卖佣金)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标的成交后,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向受让方只提供标的成交价款收据和产权交易费用发票,不负责提供成交款发票。 5.意向受让方需认可湖北五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五环资评字[2021]第222号和鄂五环资评字[2021]第222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交后按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提供的《产权交易合同(样本)》版本签定,并不持异议; 7.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现场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除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放弃受让的;③以现场拍卖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放弃受让的;④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付款要求付款的。 9.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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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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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地址) |
荆州城南经济开发区学堂洲金江路9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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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陆华 |
注册资本(万元) |
4,8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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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类型 |
民营企业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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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教育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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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21000565481139B |
经营规模 |
大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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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产(股)权比例 |
52%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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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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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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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单位名称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会 |
批准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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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
2022-08-15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荆州东方时尚驾驶培训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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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属地 |
湖北省 荆州市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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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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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正常经营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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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保证金详细 |
交纳金额(万元) |
300万元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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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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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38590188000012039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沙北支行 |
挂牌信息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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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现场拍卖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否 |
交易机构 |
荆州市国信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魏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4088512 |